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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形成科学、规范、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行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五项机制。
一是实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即要求地方党委和部门的主要领导对本地、本部门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负总责。
二是实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汇报制”,即要求各地、各部门对凡关系到全市性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关决议、决策和重大事项,都要向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实施,保证全市工作“一盘棋”。
三是实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督导制”,即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督导,保证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实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即通过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不定期召开专项工作会议,通报情况,分析形势,总结经验,研究问题,部署工作,督导全市工作进展。
五是实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即通过领导小组与各成员部门签订年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为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制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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